各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按照《关于2023—2024学年度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返校时间安排
现在籍研究生于2024年2月24日、25日(星期六、星期日)开学报到,2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开学课程补考安排
研究生课程考试没有单独安排的开学补考和缓考,第一学期考试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研究生统一跟随本学期课程结束后一起考试,如本学期没有相应课程的,需跟下一届研究生课程考试进行。
三、各类选课工作安排
1、2月24日-25日(上午9点-下午5点)对23级研究生开放正常选课(含公选课),本学期以后不再补选。
2、正式开课后,任课教师名单需要相对稳定,因此请各培养学院务必通知到全部需要选课的研究生,过期不再受理选课事宜。
3、新学期复学的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进行补选课程。如“系统”无法选课,则返校后填写《研究生补、退选课程申请表》,按申请表规定流程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手续。
4、学生应认真、谨慎选课,未办理选课手续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一旦选课如不能按时上课,该课成绩计为0分。学生选课时应优先保证公共英语课、公共政治课、公共体育课和公共专业基础课的修读,合理安排选修课程。
5、“第二课堂”中的“体育”“美育”“第二外语”上学期没有选修完成的学生,本学期可以继续选修,每门选修课容量有限,选满为止。学生如退选课程,可在选课期间,点击“退选”,选课时间结束后补、退课须填写《研究生补、退选课程申请表》补选或退选,因此学生应谨慎选择。
6、“第二课堂”中课程代码为“Y5012500—Y5012504”的培养环节是由学校研工部统一安排,不用在系统中选课。
四、教学模式及要求
教师采用线下课堂授课的教学模式。首堂课,任课教师须进行课堂点名,掌握学生到课情况,并将未到课学生名单及未到课原因报学生所在学院研究生干事。
五、成绩登统
任课教师须在本学期开学前,将上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在“系统”中进行登统,纸质成绩单提交开课学院存档。逾期不提交成绩的任课教师将会面临考核,影响所在培养学院的年度考核分值,请各任课教师予以注意。
六、毕业审核
拟在2024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应于4月底前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各培养学院须在5月25日前,审核拟毕业研究生的学分、必修环节和论文答辩情况,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毕业审核”栏目下,审核通过准予毕业或结业的研究生名单。
七、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安排
发挥学校和学院两级研究生教学督导组的监控作用,校级教学督导组负责教学质量监测、监控、督导工作的总体规划、实施与协调,负责全校研究生教学质量信息的通报与发布工作;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组需要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方法与手段,建立院系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统计数据定期报告机制。2月26日开学第1天进行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需及时反馈监控信息,督促整改和完善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于教学事故,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