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24]9号),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王健 郭剑
副组长:王龙 万馨
成员:朱诗源 王清 李正庚 谢翚 聂秦勇 张帅 李广宁
二、转入专业接收条件
艺术类专业(数媒、视传、环境、工美)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转出无门槛、 转入有要求”,学生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
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
接收专业名称 |
2023级在校生 |
拟接收最大人数比例 |
拟接收最大人数 |
备注 |
数字媒体艺术 |
99 |
21% |
21 |
|
视觉传达设计 |
49 |
21% |
10 |
|
环境设计 |
95 |
21% |
20 |
|
工艺美术 |
90 |
21% |
19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78 |
28% |
22 |
动态补足至100人 |
艺术管理 |
36 |
21% |
8 |
|
三、转专业的依据
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30%),转专业面试成绩(70%)综合计算。
1.学生的成绩
学生成绩按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2.转专业面试成绩
考核各专业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及能力(包含但不限于学习能力、学科竞赛、外语水平)。
四、转专业的程序与办法
1.学生填报《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并将《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于3月21日前交到学院教务办。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学院于3月22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报名名单,公示期3天。
2.学院于3月25日组织参加转专业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根据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及转专业面试成绩,进行转专业审核,将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于3月26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4.转专业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和专业方向修读。
5.学院按转专业结果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6.《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上交地点:教务办,艺术楼C307,时间:3月21日8:30-12:00,14:00-17:30。本次申请可提交电子文档,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可提交扫描件,所有文档打包好发到邮箱:57423158@qq.com,请注明申请人姓名及转专业申请。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85258762;
监督电话:85258572
五、本细则的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
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3月18日